为何英国王室在称呼前都要加上“剑桥”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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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是音译与意译合成的地名。英文Cambridge,就是剑河之桥的意思。这里确有一条剑河,在市内兜了一个弧形大圈向东北流去。河上修建了许多桥梁,所以把这个城市命名为剑桥。剑桥,也称康桥(Cambridge音译名)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桥。剑桥,与牛津一样,是座令人神往的传统大学城。剑桥同牛津一样,也有大学(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

剑桥是英国剑桥郡首府,剑桥大学所在地,早在两千年前,罗马人就曾在这个距伦敦约90公里的地方安营扎寨,屯兵驻军。虽然如此,在漫长的岁月里,剑桥只是个乡间集镇而已。直到剑桥大学成立后,这个城镇的名字才渐为人所知,今天它是座9.2万人口的城市。

剑桥,虽与牛津齐名,都是世界著名学府, 但这里的气氛却与牛津不同。牛津被称作?大学中有城市?,剑桥则是?城市中有大学?。 尽管这里保存了许多中世纪的建筑,但就整个剑桥的外观而言仍是明快而且现代化的。还有与城市规模不相称的众多剧场,美术馆等设施,更使得这座大学城散发出一股浓浓的文艺气息。

不是王室称呼前加?剑桥?,而是威廉王子孩子的称呼都会加剑桥。 根据传统,英国王子(只要不是旁系的,如君主堂弟之类的)结婚会封公爵爵位,公主结婚会给公主的未婚夫封伯爵爵位,这样,王子之妻会成为公爵夫人,已婚的公主会成为伯爵夫人。?

英国有哪些古老的贵族?

英国贵族史

贵族起源(盎格鲁-撒克逊时期)

千多年前,以军事贵族的面目出现。为国王效力,履行军职,财富主要是地产,继承遗产要缴纳捐税。600年间,战乱不断,国王依战功赏赐给将士土地,而国王自己,通常也被视为“牛”一点的贵族。

开始叫“哥塞特”,后来叫“塞恩”,词语含义是为他人服务,地位的高低,由被服务的对象决定。彼时,很多自由农变为农奴。约6世纪起,贵族群体中注入宗教成份。

撒克逊人,是传说中的亚瑟王的手下败将。在《Wives and Daughters》中,汉姆雷老爷,很为自己是到英格兰最早的撒克逊人而骄傲。其实,之前,英格兰是凯尔特人的天地,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是来自日耳曼的入侵者,经过长达3个世纪的征服与混合,几个民族融为一个民族,才有了今天的英格兰人。

刻尔(农民)与哥塞特之间的基本区别,是著名的《伊尼法典》中关于偿命金的规定,后者通常是前者的6倍。勤劳且家运亨通的刻尔,就有可能成为哥塞特。大约10世纪,Ealdorman这个词,开始专指大贵族,渐渐具备了伯爵、方伯、亲王等涵义,意即地方统治者。

教会执事这一专职,可能出现在800年前后。早在6-7世纪,不列颠就形成了世俗贵族与宗教贵族关存的体制。教会贵族与英格兰君主的联系相当密切,从属关系比较确定。他们,既能布道,又能挥舞宝剑。

贤人会议成员,能参与重大决策,有司法权。

直到11世纪前期,大贵族伯爵与普通中下贵族塞恩的等级差别才终于明朗化。

封建贵族制的确立(诺曼时期)

英法两国的封建制,存在较明显的差异。

英:我的附庸的附庸也是我的附庸——类似于中国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法: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社会语言开始分化——上层阶级说法语,下层民众讲英语。重要的文件,多用拉丁文和法文。直到1259年,亨利三世同时使用两种语言发表文件,英语才逐渐地在上层政治领域占据了一席之地。

1086年,征服者威廉(诺曼底公爵),弄出一本《土地调查清册》,把许多自由或半自由的农民,划成了维兰(农奴),因此,这本清册,被英国人民称为“末日审判书”。

贵族因婚嫁而获得领地时,需向国王缴纳数量可观的转让费。

立宪的细胞,在诺曼登陆百年后就开始显现,以国王与贵族的对立为表象。

骑士教育,重武轻文。经常进行比武大会,常有伤亡。得胜的骑士,有权亲吻一位可爱的女士。所谓骑士精神,即贵族精神。早晨一本正经地弥撒,中午酗酒闹事,下午洗劫教堂,晚上调戏妇女。

在战场上,骑士很少杀骑士,的都是平民步兵。十字军东征的路上,骑士和北欧海盗没啥区别。骑士精神化作替私人复仇的战斗。

骑士精神的副产品是“英雄爱美人”。12世纪起,一个妇人,在丈夫之外要有个情人,否则,就会被视为缺少魅力。

1075年,大会议规定,禁止7代之内有血缘关系的人婚配,禁止与配偶的4代之内的血亲成婚。不过,1215年,教廷便将此做了修改,7代改成4代,因为,门当户对,太不容易了。

兴盛与衰落(12世纪末-15世纪)

1399年-1485年间的每次改朝换代,都由大贵族发起,都以一具国王的尸体奠基,而为此受牵连、危及身家性命、失爵丢官的贵族更多。英国的君主,事实上是选出来的,而非世袭。

1215年6月,伦敦25名贵族迫使英王约翰签署了著名的“贵族纲领”《大宪章》。《大宪章》共有61项条款,大部分都列明一些有利于贵族的权利。例如,国王在国家所有重要事务上,包括征税,必须征求贵族的意见并且得到他们的同意;过往不得随意侵犯贵族的人身自由,等等。“法律至上,王在法下”的法则,从此被人铭记。

1265年的“西门议会”,成为未来下院乃至议会制度的重要起来。1325年,英国议会历经百年终于形成。1376年,骑士代表彼得?马克,成为首任议长。15世纪60-70年代,贵族院正式称为上院,平民院正式称为下院。

15世纪后期,英国贵族制逐渐成形,最终定制。即公侯伯子男,另外,还有从男爵和骑士,勋爵是奖励性称呼。1301年开始,威尔士亲王成为不列颠王国的继承者的名号。

黑病,成为封建农奴制的杀手。

玫瑰战争。1455年,以红玫瑰为标记的兰开斯特家族和以白玫瑰为标记的约克家族,多次刀兵相见。持续30年,直至红玫瑰得胜,都铎王朝建立。

衰落和变异(1485-1688年)

大贵族挥霍得入不敷出,乡绅阶层开始崛起。

灰、黑逐渐被视为“上色”。长期影响着本国民众,至今未变。

长子作为家庭姓氏、家产和爵位的优先继承人,地位格外重要。长子早夭,则由长孙继承。若无,则次子、幼子循序渐递。不动产一般只传一人,其他财产女儿或可继承。重视家庭礼节,重夫权父权,但贵族妇女有较多自由。

因涉及到财产或爵位等问题,婚恋不自由,基本上是国王或父辈定。宗教信仰也会影响到爱情与婚姻。贵族的非长子的儿子,不容易成婚,而且,在特殊的财产继承制下,很可能变成穷光蛋。《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姐妹,就是没有不动产继承权的人。

世俗贵族,文化素质低下。倒是次子、幼子,被送进剑桥、牛津;上流社会,还有一批文化名媛。

伊顿公学建于13世纪。学费很高。游学开始流行,贵族子弟去意法学习语言、文学、艺术、礼仪,经过200多年的潜移默化,前朝的佩剑骑士终于成为通晓文墨的绅士。嘿嘿。几位知名女作家,都生活在绅士后的时代。

“贵族时代”(1688年-19世纪中叶)

英国贵族的特点是具有政治独立性、民主意识和绅士风度。

托利党,Tory,英国政党。产生于17世纪末。19世纪中叶演变为英国保守党。“托利”一词起源于爱尔兰语,意为不法之徒。在1679年议会讨论詹姆斯公爵是否有权继承王位时, 赞成的人则被政敌称为“托利”。托利党人参加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1760年,逐渐成为执政党。到19世纪中叶,发展成为保守党。辉格党,Whig,是它的对立面,名称可能是Whiggamores(意为“好斗的苏格兰长老会派教徒”)一词的缩语。辉格党得益于1688年“光荣革命”带来的政治变化。

光荣革命,是英国一场和宗教有关的非暴力宫廷政变,发生在1688年到1689年。当时,支持议会的辉格党人与部分托利党人为免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传位给刚出生的儿子,而把詹姆士二世废绌。在废绌国王之后,他们把王位传于原本的继承者,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时任荷兰奥兰治执政的女婿威廉。威廉带兵进入英国,未发一枪,使詹姆士二世仓惶出逃。议会重掌大权,而威廉亦即位成为威廉三世。因为这场革命未有流血,故史称光荣革命。至此,英国议会与国王近半个世纪的斗争以议会的胜利而告结束。

贵族含义发生变化。真正意义上的英国贵族,一直最少,但稳定性在欧洲首屈一指,是目前世界上最古老最稳定的贵族体制。

1707年,苏格兰合并于不列颠,1800年,爱尔兰合并于不列颠。

资产阶级革命后,在英国,几乎无贵族不富。看了一下统计表,《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也就是大地产者中的中等。几乎所有的大地产,都是靠旧的继承制保留下来的。

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从农业革命开始的。贵族们发展农业、矿业、交通运输业。托马斯?科克培养优质绵羊而闻名1837年被封为伯爵。

上院的权利不表现在上院而表现在下院。

拜伦曾任上院议员,雪莱出身于从男爵家庭。

英国贵族不像法国贵族那样喜欢群聚和沙龙,而是喜欢庄园。“每个人的房舍,都是他们的城堡。”

威斯敏斯特公爵的发家史(现英国首富)。1703年,他的先祖才成为男爵,1874年,便爬到了公爵的位置。

1722年,乔治三世提出,议会通过了《王室婚姻法》。18世纪末-19世纪初,贵族离婚率4%,平民离婚率万分之一。所以,贵族们的婚姻生活还是相当不安定的。

真正的衰落(19世纪后期至今)

1872年,产生无记名投票法。

1876年,出版《英格兰的贵族》,不久,再版,更名为《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大地产者》。它,是1000年来第一本说明土地占有的不合理情况的专门著作。

1894年开始征收遗产税,致使大地主们雪上加霜。资产阶级进入贵族,爵位换财富,财富换爵位。

20世纪20年代开始,出现中产阶级新贵。一战、二战中,伤诸多贵族,甚至有老贵族断了血脉。这,与他们受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帝国主义教育有关。

大贵族的地产锐减。

丘吉尔不愿意自己伟大的名字被陌生的称号取代,只接受了嘉德勋章。

麦克米伦也曾拒绝封爵。当然,最后,他还是要了世袭伯爵的称号。

英国贵族存在的时间,超过10个世纪,可是,直到1998年英国议会改革,世袭贵族才算寿终正寝。他们是“世界史上少有的能够在适当的时候作出适当退却的阶级”。“英国之所以在现代化的社会转型方面取得成功,避免了革命的震荡,赢得了社会的平稳发展,英国贵族的远见、勇气和妥协精神是不可抹杀的。”

威廉王子的妻子凯特会被授予剑桥公爵夫人,这和公主有什么区别?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公主/王妃 使用规范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公主/王妃”(Princess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这一头衔由君主(Sovereign)授予,一般来说,享有“公主/王妃”这一头衔的人被尊称为“殿下”(Her Royal Highness)。根据乔治五世国王1917年11月30日颁布的英皇制诰(Letters Patent)中规定,以下人等可以享有“公主/王妃”(Princess)这一头衔(title)以及“殿下”这一尊称(style)。

·英国君主之女

·英国君主之孙女

·英国君主之儿媳和孙媳(The wives of the sons and male-line grandsons of a British Sovereign)

·王储之孙媳

特例在后文中将有注明

公主/王妃Princesses of the Blood Royal and Princesses by Marriage

按现有规定,公主这一头衔英国君主之婚生女及孙女(legitimate daughters and the male-line granddaughters)持有,她们均是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potential successors to the throne)。她们终生享有“公主”这一头衔和“殿下”这一“尊称”。“公主”和“殿下”两词用在其教名前,而其他的誉称(title of honor)则放在教名后。从1714年到1917年,英国君主的曾孙女享有“大不列颠及爱尔兰”(Princes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公主之头衔以及“殿下”(Highness)这一尊称。1917年起,英国君主的曾孙女只享有“公爵之子女享有的头衔和尊称”。如现格罗斯特公爵之女,也即是乔治五世国王之曾孙女,被尊称为“达维娜?温莎**(The Lady Davina Windsor)”和“罗丝?温莎**(The Lady Rose Windsor)”。

王妃是指君主之子及孙子的合法妻子(recognized wives of the Sovereign's sons and male line grandsons)。一般来说,她们由于与王子的婚姻而得到“殿下”之尊称,守寡后也可保留这一尊称。但1996年8月21日,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颁布英皇制诰,宣布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王子”离婚后,前王妃会被剥夺“殿下”之尊称。

1772年王室婚姻法案通过后,有几例王子违反该法案成婚,导致其妻子被君主剥夺“殿下”这一称号的情况。如乔治三世之孙,剑桥公爵乔治王子,违例娶Sara(微博)h Louisa Fairbrother为妻,虽然英国法律中不存在“贵贱通婚”一说,但她始终没获得“剑桥公爵夫人”的头衔,也未获得“殿下”的尊称,她被称作“FitzGeorge夫人”。而这之中最为著名的案例是1937年5月27日,乔治六世颁布英皇制诰,规定温莎公爵之头衔和尊称“仅限其本人享有,其夫人及任何子裔均不得享有、继承对应头衔和尊称”。(to hold and enjoy for himself only the title style or attribute of Royal Highness so however that his wife and descendants if any shall not hold the said title style or attribute.")

和所有结婚后的王室女性一样,王子的妻子在其头衔中使用其丈夫之教名。如女男爵Marie-Christine von Reibnitz,在1978年嫁给肯特的麦克王子(Prince Michael of Kent)后,被称为“肯特的麦克王妃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Princess Michael of Kent.")。同样,Birgitte van Deurs在嫁给格罗斯特的理查德王子后,被称为“格罗斯特的理查德王妃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Princess Richard of Gloucester)。

有封爵者及王储的妻子的尊称略有不同。王储的妻子在婚后被称为“王储妃殿下(威尔士王妃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The Princess of Wales)。皇族公爵(或伯爵)之妻子被称为“XX公爵(伯爵)夫人殿下”。如1974年,格罗斯特的理查德王子继承了其父的公爵爵位后,其妻的尊称变成了“格罗斯特公爵夫人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The Duchess of Gloucester)。

历史:英国王室成员使用“王子”、“公主”和“王妃”这些头衔以及“殿下”这一尊称的历史并不算长。1714年前,除了当然继承人(heir apparent)及其妻子以外,其他王室成员是否享有这些头衔和尊称并无明确规定。1301年起,英格兰国王(及以后的大不列颠国王和联合王国国王)(kings of England (and later Great Britain and the United Kingdom))之长子一般都享有“王储(威尔士王子)和切斯特伯爵”(Prince of Wales and Earl of Chester)的头衔,他们的妻子也都被称作“王储妃(威尔士王妃)”。

长公主(Princess Royal)这一头衔是1642年由Henrietta Maria王后设立的,她是查理一世的妻子,出生在法国,她的这一想法来自于法国长公主的Madame Royale的头衔。但君主的幼女和孙女是否享有“公主”这一头衔却并无规定。直到查理二世时,他的哥哥约克公爵,詹姆斯王子的两个女儿,后来都成为了女王,但她们却被称作“玛丽**”(The Lady Mary)和“安妮**”(The Lady Anne)。安妮女王在和丹麦的乔治王子的婚约中被给予“王妃”的头衔(styled princess in her marriage treaty to Prince George of Denmark),婚后被称为“丹麦的安妮王妃”。

乔治一世继位后,英国君主的子女,孙子女及曾孙子女开始自动享有“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王子/公主”(Prince or Princes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的头衔,其子女和孙子女享有“殿下”(Royal Highness)之头衔,曾孙子女享有“殿下”(Highness)之头衔。1864年1月30日,维多利亚女王在专利证中确认这一作法(第一个界定王子及其相应头衔的君主令(Act of the Prerogative)。

英皇制诰,王室许可证,Implied Grants

1864年以来,英国君主颁布过多条君主令,规范“公主”和“王妃”这两个头衔的使用。

1905年11月5日,爱德华七世命令其嘉德纹章院长(Garter King of Arms)在公报上宣布,其外孙女,Alexandra Duff **和Maud Duff **享有“殿下”(Highness)之尊称。地位仅次于享有“殿下”(Royal Highness)尊称的英国王室成员。同日,爱德华七世宣布其女,路易丝公主(Princess Louise)为“长公主”。

乔治五世在1919年2月25日的王室许可证中允许维多利亚女王的孙女康诺特的帕特丽霞公主(Princess Patricia of Connaught)在与英国海军司令官,尊敬的Alexander Ramsay婚后“放弃‘殿下’之尊称及大不列颠及爱尔兰公主之头衔”,改用“Patricia Ramsay”夫人之尊称(地位高于英格兰伯爵夫人)。但这些改变并不影响其王室成员之地位以及王位继承权。

1948年11月9日,乔治六世颁布英皇制诰,赐予爱丁堡公爵及伊丽莎白公主之子女“联合王国王子/公主”之 头衔及“殿下”的尊称。因此,长公主出生起便享有“爱丁堡的安妮公主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Princess Anne of Edinburgh)之尊称。在颁布该英皇制诰之前,她应该被按照其公爵之女的身份被尊称为“安妮?蒙巴顿**”(The Lady Anne Mountbatten),但即使如此,其母继位后她的尊称也会按照君主之女发生改变。

1974年,伊丽莎白二世请求格罗斯特公爵亨利王子之遗孀,格罗斯特公爵夫人使用爱丽思王妃之尊称。虽然并未颁布英皇制诰,但她享有英国王妃之尊称。这一改变主要是为了把她和她儿媳,现任格罗斯特公爵夫人,格罗斯特公爵理查德王子的妻子分别开来。

2003年,埃塞克斯伯爵夫妇决定其女应该被尊称为“路易丝温莎**”(Lady Louise Windsor)而放弃“埃塞克斯的路易斯公主殿下”(HRH Princess Louise of Wessex)之称。这是他们夫妇私人的决定,并得到了女王的许可。但根据1917年11月30日的英皇制诰,路易斯**享有使用“公主”头衔以及“殿下”尊称的权利。

公主/王妃尊称

君主之女:××(教名)公主殿下

君主之孙女:××(封爵)的××(教名)公主殿下,封爵是其父封地名,如肯特的亚历山德拉公主殿下。

君主之儿媳/孙媳:××(其丈夫之教名)王妃殿下,或“××(丈夫的封爵)公爵/伯爵夫人殿下”。

长公主一般被尊称为长公主殿下

公主出嫁时会采用丈夫之封号,如封号高于其自己的,会采用丈夫封号的对应体。如丈夫享有爵位,一般她会被尊称为××(自己的教名)公主,其后是丈夫爵位的对应体。如路易丝公主,Argyall公爵夫人,爱丽思公主,Athlone伯爵夫人。